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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第九个“6.30浙江生态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9-06-2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迎接第九个“6.30浙江生态日”,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单锦炎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信息处处长张国军和水处、海洋处等相关处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新华社、中新社、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20多家媒体参加会议。发布会由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潘林平主持。     

   

  单锦炎副厅长首先通报了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举办情况。 

  他指出,6月2日—5日,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在杭州成功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主场大会上宣读习近平主席的贺信并发表主旨讲话。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理执行主任姆苏亚、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省委书记车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省长袁家军等领导参加多场活动并致辞。来自国内外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代表共1100多人参加活动。此次活动,向世界积极传播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动展示了“两山”理念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全面展现了中国和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家领导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及与会各方的高度评价,实现了“全球视野”“中国魅力”和“浙江特色”的完美结合,为全球可持续发展2030年目标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浙江样本。

   

  接着,单锦炎副厅长简要介绍了2018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4.6%,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无劣五类断面。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90.3%,与上年比总体保持稳定向好趋势。 

  在八大水系、运河和河网中,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其中钱塘江、曹娥江、甬江、瓯江、飞云江、苕溪六条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椒江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断面占90.9%,比上年上升9.1个百分点。平原河网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断面占54.8%,比上年上升了16.7个百分点。 

  我省湖泊水库总体水质较好。水库水质总体优良,主要为二类水质;湖泊水质相对水库略差,其中西湖和东钱湖水质为Ⅲ类,个别湖泊有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的情况出现。 

  全省开展监测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1个,个数达标率为94.5%,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90.5%,与上年比总体保持稳定向好趋势。 

  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明显下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好于上年。我省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5.3%,比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宁波、温州、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等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0.8%,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1.4%。 

  近岸海域水体质量呈改善趋势。近岸海域中,一、二类海水占39.6%,三类海水占17.6%,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42.8%。与上年相比,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7.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上升0.8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比例下降8.3个百分点。 

  全省酸雨污染比往年有所改善。降水pH年均值为5.06,比上年上升0.15(改善);酸雨率58.7%,比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为54.7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7.6分贝,总体稳定。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和交通噪声源仍是主要噪声源。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电运行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总体来看,2018年全省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 

  过去的一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制定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方案,以“四个100”为突破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下一步,全省将聚焦聚力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为总抓手,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战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态环保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力,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保障,统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确保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优良生态环境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根据《2018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中发布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全省县域生态环境指数分布在47.6~91.0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的县(市、区)有58个,其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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