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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临安伟盛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由于老厂区厂房租赁合同到期且不准备续租,企业拟总投资600万元,搬迁至临安区板桥镇灵溪路109号,租用杭州金利多实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164平方米)进行建设,购置液压机、模具等生产设备,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2 厂区周围环境概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7.51%,低于10%。由于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纳管,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固废:项目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废包装袋、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由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均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临安伟盛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复合材料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6月24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伟盛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路109号 联系人 :韩卫 联系电话:1386801070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55号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18758177217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伟盛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