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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80万芯公里自承式通信光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芯公里自承式通信光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临安区玲珑街道东山村(玲珑工业区),企业法人韩学飞,生产:光缆、光纤跳线、电线、电缆。由于企业在实际验收时,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有较大调整,企业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浙江汉力电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6306平方米进行通信光缆的改建,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8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的生产能力,光纤跳线、电线、电缆不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芯线挤塑、束管包覆、着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外护套挤出过程产生的氯乙烯、HCl和恶臭。 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0m3/h,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85%。由ARESCREEN估算模型估算,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5.16%。 2、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同厂区浙江汉力电缆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项目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油墨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油墨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80万芯公里自承式通信光缆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6月11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东山村(玲珑工业园区) 联系人 :鲍桃桃 联系电话:137582966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48号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