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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珍珠棉、年产300吨气泡膜、气泡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19-04-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珍珠棉、年产300吨气泡膜、气泡袋新建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7日,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气泡膜、珍珠棉;销售:纸箱、木箱,拟选址于临安区高虹镇虹桥村无门牌2。现公司计划总投资300万元,购置吹膜机、分切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租用杭州临安洪盛玻璃管制品厂的800㎡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加工100吨珍珠棉、年产300吨气泡膜、气泡袋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虹镇虹桥村无门牌2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距离

名称

45m

农居(10余户)

72m

亚光照明

209m

杭州瑞普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西

240m

康亮照明

291m

思远木粉

33m

山林

东北

195m

小水库

东南

125m

大王岭野味馆

168m

农居(10余户)

199m

农居(5户)

西南

30m

农居(1户)

118m

厂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企业在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到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裁切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围墙隔声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

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吹膜

非甲烷总烃

在吹膜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3000m3/h,收集效率按85%计,处理效率按90%计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水污

染物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到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

达到杭州临安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

CODCr

NH3-N

固体废物

原料、产品包装

废包装材料

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资源化、无害化

裁切

废边角料

检验

不合格产品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①企业的厂房,要求生产车间窗户采用双层密闭隔声窗,生产时紧闭窗户,严禁开启。车间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根据规范要求设计墙面吸声材料的布局。

②车间内需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央。所有生产设备采取防震、隔音措施,在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③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珍珠棉、年产300吨气泡膜、气泡袋新建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鉴此,本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426日~201955日,共10天。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55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虹桥村无门牌2(5幢整幢)

联 系 人:魏晓丽                   联系电话:1381918353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11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

联系人:董波          电话:15869038302

 

  发布单位:杭州未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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