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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方敏接受《环境保护》杂志专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部门齐抓共管,凝聚强大合力
发布日期:2019-03-18 19:51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诞生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地,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排头兵。近年来浙江坚持以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成功经验。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保护》杂志就浙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形势以及所做的重要部署采访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 

  方敏,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引,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之路 

  2018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中的“激励与行动奖”。这一成绩也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办和国办专门发文让各地学习浙江的做法和经验,您认为浙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这样优异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哪些方面的工作和努力? 

  方敏: 

  浙江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03年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由此开启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篇章。15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干群合力治污、建设美丽乡村的生动局面,广大农村实现由“脏乱差”向“绿富美”的华丽转变,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荣获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意味着浙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努力和成效得到国际社会认可。浙江获此殊荣,我想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千万工程”始终贯穿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其次,在于历届省委省政府接力传承、久久为功、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第三,在于注重顶层设计、综合施策。每五年出台一个实施意见或行动计划,推进污水、垃圾、厕所革命。连续实施了四轮“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山、治城治乡,支撑农村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第四,在于注重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加强制度供给,引导和撬动更多的浙商资本、乡贤资源、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整治。 

  第五,在于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不搞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和“一刀切”。 

  第六,在于注重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让农民共建美好家园、共享诗画浙江。 

  获奖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浙江推进大会,全力打造升级版,提出力争“到2035年,美丽浙江全面建成,生态环境面貌根本改观,人民对优美生态的需要得到有效满足”的远景目标。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获得感 

  2018年,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状况如何?重点在哪些方面下了功夫? 

  方敏: 

  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省控断面比例达84.6%,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全省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4.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浙江省是长三角等重点区域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提前达标的省份。其中11个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米3,同比下降5微克/米3;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5.3%,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在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浙江省有5个设区市进入前20位,入围数量全国第一。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2.85,比2017年提高4.31分,连续7年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浙江省印发实施《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措施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聚力精准突破。我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优秀。一是全面推进废气治理。完成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项目10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1075个、“散乱污”企业整治5500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涉VOCs排放重点区域治理稳步推进。出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全省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466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和233台燃煤锅炉。二是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全省新注册和省外转入的汽油车、柴油车均达到国Ⅴ标准,全省淘汰柴油车2万辆,全面供应国六车标准用汽柴油。三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参与长三角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圆满完成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浙江省制定实施碧水行动方案,深化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持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和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指标,国家“水十条”考核优秀。一是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涉水行业企业整治。完成32个工业园区(工业企业)、210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31家地方特色涉水重点行业规模企业整治。二是全面清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我省241个饮用水源地问题全部完成整治。三是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加强千岛湖、长潭水库、东钱湖等良好水体保护,与安徽省启动实施新一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四是全面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近岸海域和重点湾区污染综合整治,完成105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实行主要入海河流全流域及入海口(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五是加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完成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集粪棚改造1579个,美丽牧场建成324个,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563个,完成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808个。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农用地详查并首个通过国家专家技术评审;全面铺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启动实施41个重点污染地块修复工程,治理修复污染土壤23.2万立方米。重金属减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走在前列。 

  2017年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能简单介绍一下2018年该办法的实施情况吗?比如举报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重奖”是如何体现的?怎样避免打击报复? 

  方敏: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属地环保部门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5月,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浙江首位举报人获得5000元奖金。2018年12月14日,首位向省环保部门举报重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获2万元奖金。待结案后,该举报人还将获得最高5万元重奖。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有多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因群众举报告破。 

  我们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的初衷就是用“重奖”鼓励群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打击各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这个“重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上的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二是精神上的鼓励,可在物质奖励的基础上,在做好保密工作同时给予举报人相关荣誉表扬。 

  担心受到违法企业或者个人的打击报复,一直以来都是群众不愿意参与有奖举报的关键所在。我们在建立机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个因素,在《办法》第十条中明确规定,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举报奖励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奖励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环境执法和监管方面有哪些主要工作和成效呢? 

  方敏: 

  2018年,我们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硬任务,以执法监管为基本手段,形成有力倒逼,有效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保督察。我省4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7项,部分任务超额完成;交办的6920件信访件整改完成率99.6%。完成宁波、金华、台州市省级环保督察。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固废领域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创新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建立执法预警和重点稽查机制,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推进排污许可证执法。落实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分4批次对外公布73家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2018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13件,罚款10.79亿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44件,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556人,环境执法力度再创新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印发《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四是推进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攻坚。环境信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81478件,同比下降16.31%,一般突发性环境事件11起,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浙江主抓的三件大事之一就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浙江目前存在哪些迫在眉睫的治理问题,生态环境厅做了哪些部署,准备怎么发力?  

  方敏: 

  2019年,我们制定实施了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方案,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垃圾、危废处置的能力匹配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二是产业转型任务艰巨,传统的造纸、印染、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产业环境污染负荷仍占较大比重。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尚不稳固。部分城区河道水体流动性不强,生态流量不足,自身生态修复功能较差。空气环境受气象、外源输入性等客观影响比较大,虽然浙江省PM2.5平均浓度在全国重点区域中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是仍有5个设区城市未达标。柴油货车治理攻坚任务艰巨,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四是各方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是如此。做好这些工作,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部门齐抓共管,凝聚强大合力。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来说,我们在加强面上监管和重点治理的同时,今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打好蓝天保卫战。立足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调整,以VOCs治理和减排为重点,继续实施100个工业园区、1000个VOCs重点整治项目、10000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省PM2.5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五水共治”和“水十条”,以美丽河湖创建为目标,饮用水水源安全为基底,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等工程,巩固剿灭劣V类水和消除黑臭水体成果。全省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县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Ⅳ类以下水质比例控制在4%以内。 

  打好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法”和“土十条”,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三类耕地范围,抓好农用地土壤超标风险对账销号,加快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打好清废保卫战。坚持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收运过程专业化、处置能力匹配化、存量清零动态化、高压严管常态化,2019年全省新增危废利用处置能力15万吨/年以上,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0%以上。 

  本文摘选自《环境保护》杂志2019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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