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临安
 
杭州临安龙岗食品厂年加工山核桃仁10吨、碧根果50吨、纸皮核桃200吨、夏威夷果100吨、巴旦木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19-12-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临安龙岗食品厂年加工山核桃仁10吨、碧根果50吨、纸皮核桃200吨、夏威夷果100吨、巴旦木100吨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临安龙岗食品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龙岗街198号,主要从事山核桃仁等炒货加工。原审批产能山核桃20吨、山核桃仁10吨、碧根果9.6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在原址增加设备,扩大产能,预计形成年加工山核桃仁10吨、碧根果50吨、纸皮核桃200吨、夏威夷果100吨、巴旦木100吨的生产能力。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见下表。

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方位

坐标/m

厂界最近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X

Y


大气环境

张家村

西北

3341086.03

702461.62

2824

~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修改单

郑家村

西北

3340853.18

702672.63

2371

~100

刘家村

西北

3341006.78

702357.66

2810

~20

沃村

西北

3339235.87

701998.55

2088

~70

泗村

西北

3339198.66

702561.58

1507

~50

王山坪

西北

3338976.49

702642.18

1447

~20

手挖司

西

3338693.20

703790.77

12

~1000

林坑村

西南

3338413.24

703064.03

1092

~20

程家村

西南

3338471.76

702883.07

1219

~120

南坞

西南

3337797.88

701757.24

2508

~20

百丈坞

西南

3337555.83

702051.17

2202

~80

童家畈

西南

3336428.43

702202.20

2753

~30

李家村

西南

3336619.17

703383.62

2152

~50

邵家村

西南

3336884.63

703263.94

1978

~70

姚家村

西南

3337120.39

703339.19

1719

~30

木桥头

西南

3337493.62

702935.26

1680

~50

大园里

西南

3337862.05

703108.34

1333

~50

彭田

西南

3338016.31

703022.78

1291

~150

孟鸠坞

西南

3336924.46

703872.20

1714

~60

桥头

3338824.45

705629.50

1454

~120

下汤

3338670.95

705246.77

1039

~300

汤家湾

3338585.87

704958.89

770

~800

上汤

3338629.92

704705.82

572

~200

前山下

东南

3337969.65

704418.83

784

~1200

石下

东南

3338225.37

705117.08

983

~60

龙岗镇小学

东南

3338611.17

704529.39

419

400

龙岗镇中心幼儿园

东南

3338640.19

704522.65

400

180

童家村

3340001.20

704107.85

1129

~70

龙井村

3339588.80

704226.13

597

~200

里苑

东北

3339542.77

704661.15

805

~180

外苑

东北

3339257.97

705368.37

1209

~220

龙锦苑

东北

3338875.92

704531.95

347

~220

假山头

东北

3339253.59

706213.55

2033

~120

中溪滩

东北

3339308.14

706393.94

2236

~60

株数下

东北

3339630.69


2321

~50

水环境

昌北溪

/

464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

昌西溪

/

847m

/

声环境

手挖司

西

3338693.20

703790.77

12

~100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

龙锦苑

东北

3338875.92

704531.95

347

~220

注:表中的方位以项目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燃烧废气、炒制烟气、烘干异味。本项目锅炉和热风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根据第五章工程分析,本项目燃烧废气经二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为17.2mg/m3SO2 排放浓度为21.83mg/m3NOX排放浓度为91.74mg/m3,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根据实际情况,产品炒制时将产生少量的炒制烟气,主要为含盐、糖分的水汽。本环评要求在炒制机上方设置吸风罩,经吸风罩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气体,此异味成分复杂,但无毒无害,且影响范围较小,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环评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

根据企业确认及承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农田灌溉扩建完成后,企业废水不排放,对环境影响减少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热风炉、自动杀青机、滚动筛选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各厂界及敏感点昼间噪声影响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故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残次坚果、污泥、灰渣、湿灰渣、包装废料、生活垃圾。残次坚果、污泥、灰渣、湿灰渣、包装废料可回收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风险物质。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燃烧废气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经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加碱液的二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

炒制烟气

炒制烟气

经吸风罩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

烘干

异味气体

加强车间通风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二级标准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SS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定期运输至附近的农田进行灌溉,实现零排放。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生产废水

固体

废物

筛选、挑选、敲裂

残次品、果壳碎果皮等

综合利用

 

资源化

污水处理

污泥

生物质燃烧

灰渣

由当地砖瓦厂回收再利用

水膜除尘

湿灰渣

包装

纸箱、塑料袋

综合利用

职工生活

果皮、纸屑等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生产车间生产时紧闭窗户,严禁开启;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消声、隔音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在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临安区龙岗镇龙岗街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结构相对简单,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和珍稀动植物资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均能够妥善处理和处置,不改变现有工业厂区的生态环境现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临安龙岗食品厂年加工山核桃仁10吨、碧根果50吨、纸皮核桃200吨、夏威夷果100吨、巴旦木100吨建设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龙岗街198,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鉴此,本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龙岗街20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125日~2019121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1218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新益食品厂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龙岗街198 

联系人 邵超平

联系电话1345691878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50

地址:杭州市振华路206号西港新界B8E2

联系人:陈美玲

电话:13396548228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龙岗食品厂

发布时间:2019124

龙岗炒货-修改(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