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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天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浙江天圣化纤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通过司法拍卖收购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后,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的号召,自行盘活闲置土地,在原南方石化厂区内实施“化纤+印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根据绍柯政办函〔2017〕15号文件精神,印染项目按照排污指标1万吨/日以上和集聚标准规划建设实施。根据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会议备忘》(2019年7月12日),在坚持确保天圣印染项目最终满足印染排污指标一万吨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越北路华阳村,于2019年10月报批的《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产8500万米印染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9年11月5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绍市环审[2019]14号)。为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同时响应柯桥区印染产业转型升级号召,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与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经友好协调,由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转让给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排污指标1600吨/日,能耗指标16000吨标煤,产能7000万米,7台定型机及相应辅助设备。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产能为15500万米。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603-17-03-816057)。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企业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屋面雨水收集后高架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接入污水处理系统;企业排放的所有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放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的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从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项目潜水含水层岩土渗透性较差,地下水渗流速度极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业主首先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加强对地下水监测井的观测,第三,如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本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和油烟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项目引进定型机时,应配套引进废气收集装置,采用负压收集,确保定型废气全部收集。 烧毛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SO2、NOx、烟尘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污毛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油烟、醋酸)、NH3、H2S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油烟、醋酸)、NH3、H2S废气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烘干机废气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称料间密闭设置,废气通过2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四周厂界外排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分别满足3类和4类功能要求,叠加本底后声环境仍能达标;最近保护目标长虹闸村离厂区最近距离为630m以上,距离衰减64.0dB,影响值远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级标准,叠加本底值后仍能达标。因此预计项目外排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均能达标。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边角布料、废膜及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废油和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定型废油和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粗对苯二甲酸出售专门的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5500万米印染布生产线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越北路。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项目在积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后,项目“三废”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莎娜 联系电话:15757585391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19年11月27日~ 2019年12月11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 2019年12月11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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