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330000191025414525521的金华市中心医院(重新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19-10-3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编号为330000191025414525521的金华市中心医院(重新申请)事项于20191030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

  法定代表人:杜金林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IV类放射源;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0016]

  有效期至:202029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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