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杭州安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月明路分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杭州安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月明路分公司建设项目。 杭州安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月明路分公司租用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07号、1009号的空置房屋开展宠物医院项目。该项目主要从事动物诊疗、动物美容。项目建筑面积约331.42m2,总投资约400万元,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动物疫病预防、诊断、治疗和绝育手术(含腹腔、胸腔、颅腔手术)、宠物美容:批发、零售:宠物用品。预计门诊接待最大动物量10只/天,年接待量为3600只。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动物排泄物产生的臭气;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固废主要有医疗固废、动物毛发、生活垃圾等。企业将采用合理的环保措施,保证“三废”达标排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初步踏勘和调查,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动物排泄物产生的少量恶臭。 2、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主要是医疗设备、空调室外机运行噪声和动物日常偶发的噪声。 4、固废:包括医疗固废、动物毛发及生活垃圾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及预期效果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动物病房内设置有排便与排尿盒,并且有专人进行清洗,病房内定期用医用酒精对病毒进行杀毒,按照上述措施后,产生的臭味相对减少;此外,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每日做好清洗和消毒工作,同时关闭北侧门窗,不得从北侧暂存和运输动物排泄物等固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排入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再通过污水管道排入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外排环境。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各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 八、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九、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安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月明路分公司建设项目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07号、1009号 联系人:裴总 联系方式:188571050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46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3588408464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8号拓峰科技园综合楼4楼 3、环保部门: 杭州市环保局滨江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1- 86535274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楼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安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月明路分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