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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08-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进行项目环保信息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主要从事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的生产加工。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杭州临安亿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厂房一层),厂房租赁面积为6000平方米,企业新建12条IXPE发泡生产线及相应设备,采用挤出和发泡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6000吨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的生产规模。企业于2018年7月24日经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通过,项目代码为2018-330185-38-03-028653-00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环境敏感点

对象名称

与企业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类别

西

居民

150

6

一般

大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

西南

居民

110

5

一般

仇溪

350

小河

一般

水环境Ⅲ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项目投料粉尘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造粒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预测,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的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市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固废:项目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外卖,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降噪、门窗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

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投料混炼

颗粒物

要求企业在搅拌密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挤出造粒

非甲烷总烃

要求企业在造粒机、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发泡

氨气

要求在发泡机废气发生点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低温等离子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 554-93)中的“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污染物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市高虹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固体

废物

原料、产品包装

废包装物

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资源化

生产

边角料

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资源化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无害化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无害化

生产车间窗户采用密闭隔声窗,生产时紧闭窗户,严禁开启;

车间内需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央。所有生产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隔音措施,建议单独设置空压机房,同时在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22:00~6:00不得生产,车间采用低噪声排风扇。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结构相对简单,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故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电子交联聚乙烯泡棉(IXPE)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主要以高乐村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14日,共10天。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年8月14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1832918881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3588731969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日

杭州临安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07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