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7月17日省环保厅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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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700吨乙烯利原药、8200吨矮壮素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827

713

见附件。

2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泽国至新河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828

717

见附件。

3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829

717

见附件。

4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伐他汀关键中间体L1100吨阿伐他汀钙、100吨瑞舒伐他汀关键中间体R1.550吨瑞舒伐他汀钙、50吨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830

717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8718日至7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环建[2018]27号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年产6700吨乙烯利原药、8200吨矮壮素原药技术改造项目.pdf
浙环建[2018]28号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泽国至新河公路工程.pdf
浙环建[2018]29号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pdf
浙环建[2018]30号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阿伐他汀关键中间体L1、100吨阿伐他汀钙、100吨瑞舒伐他汀关键中间体R1.5、50吨瑞舒伐他汀钙、50吨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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