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三化三高”,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发布日期:2018-06-15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天台县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以“三化三高”工作方法,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基本建立了4396家入户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下阶段全面入户普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 

  一、组织保障实体化,制定高效率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成立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普查经费543万元,抽调专职人员5人。县领导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夯实环保基础数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县污普办协助各乡镇(街道)组建基层污染源普查机构,督促落实联络员和办公条件,建立健全普查机制,明确普查工作人员55人。 

  二是建章立制,挂图作战。制定并印发《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将污普工作列入2018年度县委县政府“两个社会”考核和美丽天台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根据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度的时间节点要求,制作我县污染源普查作战图和工作进度安排表,挂图作战。 

  二、培训宣传立体化,组建高素质“两员”队伍 

  一是多层次培训,提升普查人员素质。采取“县集中培训+分乡镇培训+现场指导”方式,提升普查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县集中培训,集中选聘普查员145人,普查指导员85人,“两员”培训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并制发普查人员相关证件。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两员”进行“一对一”培训、现场填报辅导。为我县普查工作全面高效的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多样化宣传,营造营浓普查氛围。制定《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宣传折页、宣传手提袋、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全面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普查员与普查对象直接接触的机会,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政策,既当普查员又当宣传员。 

  三、工作流程规范化,完成高质量清查建库 

  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查建库任务。同时,县污普办编制了《天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用以指导、规范普查清查工作的开展。按照清查填报、清查问题反馈、清查表上报、纸面审核、电话复核、现场复核、“查重补漏”等工作流程。确保在6月15日前完成清查建库,并保证清查质量。 

  此次清查建库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0606户,纳入普查3648户;清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44户,纳入普查695户;清查生活源锅炉13台,纳入普查12台;清查入河(海)排污口2个,纳入普查2个;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48户,纳入普查39户。基本建立了4396家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