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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年产5000万件厨具配套橡胶制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
2018-05-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选址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十路十五号北区三楼,租用海宁市旺达经编有限公司厂房860m2。项目投资330万元,购置硫化压机25台、挤出机生产线3条、蒸箱1台、切片机1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套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万件厨具配套橡胶制品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236万元。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周围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及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内(20180518日至20185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提出,特此公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情况见表2-1

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方位

与厂界距离

规模

敏感点描述

1

先锋村居民点

NE

500~1560m

1036户,4028

对废气比较敏感

保护级别:二级

2

柏士村居民点

SW

1670~1200m

1300户,5161

3

马桥村居民点

E

1700~2500m

500户,1750

4

桐溪社区居民点

NE

1100~2400m

800户,2800

5

新场村居民点

SE

1360~2540m

600户,2100

6

经都名庭小区居民点

SW

1000~1340m

350户,1225

7

河道

E

15m

宽约20m

对废水比较敏感保护级别: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企业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由于企业污水排放量较少,仅占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很小一部分(目前污水厂日处理能力约为12t/d),且按要求经过厂内预处理后,企业废水均能做到达标纳管,因此,对污水处理厂不会造成冲击,对纳污水体杭州湾水环境影响也不明显。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有效捕集,并最终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废气处理、处置措施后,废气最终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对车间内操作工人健康影响不大,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正常工况下, H2SCS2以及非甲烷总烃废气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一旦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导致处理效率降低,虽然最终落地浓度仍可达到相应质量标准,但是较之正常工况下,浓度将有所升高,故要求企业平时应注意的检查并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直至装置可正常工作后方可继续生产。

3、声环境: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若该公司能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类固废处置途径,企业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经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见表4-1

4-1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工程措施名称

主要措施说明

治理

效果

废水

 

规范化治理设施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达标

入网

废水

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行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地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要求用于放置双二四、双二五的地面以及危废仓库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杜绝污染物进入地下水

废气

硫化废气、恶臭

在硫化设备上方安装集气装置(集气罩下方安装软帘,提高收集效率),收集效率不低于90%,收集的废气经一套“低温等离子+UV光解”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90%

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净化率达到65%

噪声

降噪

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单独隔声,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及时进行设备维修、加强绿化。

厂界达标

固废

边角料、废次品

外卖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置

普通原料废包装

含硫化剂废包装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放置区以及危险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和场所;制定应急预案

风险可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现场踏勘和环境监测,本项目周边空气、声环境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国家、省的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通过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可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评审批原则和审批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年产5000万件厨具配套橡胶制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和反馈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十路十五号北区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肖振生   13806704585

环评单位: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殳永强   13505730657

当地环保局:海宁市行政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马桥环保分局:孙义  0573-87762031

经编产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服务科:0573- 87983851

 

海宁市马桥振生橡胶制品厂

2018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