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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州长兴5GW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及叠瓦组件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性质:属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建设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拟用地面积14.3616万m2(合215.41亩)。拟建地块东侧邻发展大道,南侧邻长牛线,西侧为二期拟建地块,北侧邻创业创新大道。 4、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总投资65亿元,新增建筑面积14.87万m2,主要建成2幢生产厂房、联合动力站、气体站和废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项目实施后,年产3GW/a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和叠瓦组件。 5、项目生产工艺简述:建设项目光伏电池产品生产工艺:原材料→清洗→非晶硅镀膜→TCO 镀膜→电极印刷→烘干→进入下道工序。叠瓦组件生产工艺:电池片→印刷→裂片→叠片→烘干→焊接→层叠→中检→层压→装框→固化→清洗→测试→包装→产品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情况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厂区配套设1套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因此,在正常生产及雨污分流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有酸碱废气、工艺硅烷废气、有机废气、划片粉尘和锅炉烟气等。项目在各废气产生点设收集处理装置,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建设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于清洗机、PECVD、RPD、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机械运转噪声。根据预测分析,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是废硅片、废电池片及废电池组件、废水处理污泥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河道;且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因此采取措施后,预计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得,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因子主要为盐酸、氢氟酸等。项目主要存在化学品泄漏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该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厂区新增1套废水处理装置,废水进行分类收集预处理;项目厂区设中水回用系统,预处理后生产废水再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 2、废气 建设项目清洗机产生的酸碱废气经收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分别由不低于21.5m排气筒排放;非晶硅镀膜工序产生的工艺硅烷废气经收集、燃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分别由不低于21.5m排气筒排放;印刷、焊接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不低于21.5m排气筒排放;划片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不低于2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由1只8m烟囱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备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废硅片、废电池片及废电池组件、废导电胶、收集粉尘等出售给进行综合利用,废抹布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氢氟酸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 建设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废水处理装置区、危险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废水转移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生产厂家或化学品销售公司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环境功能区划,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和长兴经济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新型材料产业园)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五通村、煤山镇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治理措施等环保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采取村庄、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肖军枝 联系电话:15802195148 邮箱:xiaojunzhi@akcom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310012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西校区2号实验楼715室 联系人姓名:王裕兵 邮箱:wyb6296@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409602 传真:0571-89775558 (3)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发布单位(盖章):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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