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16-21223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发〔2016〕50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11:16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

  政策解读:《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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