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17-337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公示日期:
文号:
关于《关于公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3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一、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要求,我厅对2017年10月12日前制定的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列出继续有效、拟废止或失效、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清理结果,8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拟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拟进行修改的10件。 

  按规定,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戴任重,联系电话:0571-28869043。 

  

  附件:《关于公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环发〔2017〕39号)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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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docx


政策原文:关于公布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