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关于2015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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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28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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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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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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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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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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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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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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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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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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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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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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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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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华经济开发区金西分区地块新征土地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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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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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产冻粉针10000万瓶、固体制剂30亿粒(片)、原料药730吨(主要为拉唑类原料药、甲磺酸达比加群酯、碳酸司维拉姆、恩替卡韦、阿齐沙坦等21种药物)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原厂区100T/a奥美拉唑原料药生产线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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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具体见我厅已公开的环评报告文本公众参与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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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同时,承诺按环评“以新带老”要求,做好现有污染防治措施的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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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加强设备密封和分质收集,根据废气特性,分别采用吸附解析装置、多级冷凝、焚烧(RTO)、喷淋等措施处理。达到GB16297、GB14554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经分质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水与其他废水经厂内生化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园区污水厂未建成前,拟排入金西污水厂处理)。
3、固废、噪声:危险废物委托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环评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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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28869159 传真: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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