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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1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0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台州市吉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引进铝塑复合板生产线关键设备技改项目

路桥区

浙江吉利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新增47万张/年铝塑板

(一)废气:废气主要为涂装废气、燃气废气和挤出废气等。涂装废气采用冷却预处理+旋流水喷淋+湿式多相催化氧化工艺处理涂装废气。本项目不再使用燃油锅炉,改为天然气集中供热,燃气废气15m高空排放。挤出废气收集后排放。

(二)废水:企业已建有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脱脂后续清洗废水和脱脂废液,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总纳管。

(三)噪声:企业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自身建筑墙体隔声。

(四)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产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台州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在建设单位门口、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区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台州发电厂四期2×330MW和五期2×30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

椒江区

台州发电厂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包括4套处理100%B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还原剂存储站1座、4套低氮燃烧器改造、8台空预器改造、8台引风机改造及电仪等辅助配套设施。

(一)废气:各台机组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各台机组脱硝系统氨逃逸排放量和逃逸浓度分别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

(二)废水:全厂废水总排口出口水质pH值及悬浮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总磷、氨氮的浓度日均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各类废水和雨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排入椒江。

(三)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建电路8号)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目前无废催化剂产生。

在建设单位门口、椒江区前所街道、椒江区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3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3号燃煤

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

象山县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包括3套处理100%B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1座还原剂存储制备站的增容、3套脱硝钢结构改造、6台空预器改造、6台引风机改造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一)废气:3台机组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逃逸浓度符合环评批复控制要求。

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二)噪声:厂界噪声昼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固废:本项目目前无废催化剂产生。

在建设单位门口、象山县西周镇政府、象山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4

绍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先行)

柯桥区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实际建设内容为:一期厂区预留地块上建设的20万t/d污水处理工程和钱塘江排放口工程建设完成,钱塘江地块20万t/d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

一、废水

三期工程的进管污水以接纳袍江工业区及滨海工业区污水为主,纳污范围内的工业以印染、造纸行业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化工和医药化工行业。

工程本身亦产生一些废水,包括厂内的、各构筑物排出的废水、生产清净下水,续建工程污水处理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包括厕所排水、冲洗水(车库等)及放空水由管道收集后进入放空水泵房,由水泵提升进入续建工程预处理沉淀池。

污泥处理区污水(包括构筑物上清液、脱水机房废水、厕所排水)经收集后经原一期工程的1#和2#污水提升泵房提升后,进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二、废气

本工程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输送和处理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其组份以NH3和H2S为主,其产生部位主要为调节池、曝气池、污泥池等处,续建工程位于整个厂区的东南侧,远离厂外敏感点,污水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并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草、灌乔木的立体防护林。

三、噪声

污水处理工程的噪声发生源主要来自各类水泵、鼓风机和压滤机等。项目在引进设备时对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如风机、水泵等均采用了低噪设备。项目建设有风机房,风机安装在房间内。风机房设置了隔声门窗,并远离厂界。污水提升泵站和增压泵站为地面泵房,置于厂区中央,周边种植高大树木,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初沉池沉降污泥和生化过程的剩余污泥,此外还包括:粗格栅和细格栅池收集的栅渣、生活垃圾等。

续建工程污泥脱水机房带式压滤机产生的污泥经过污泥输送管道排出室外,直接落入车内,然后外运处置。

粗格栅和细格栅池收集的栅渣、生活垃圾等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在建设单位门口、柯桥区环保局、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管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5

平湖市广陈水厂一期工程(8万m3/d)

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

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8万m3/d,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12月建成,2013年11月经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以平环建试(2013)032号文同意投入试生产运行。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一是职工生活污水和制水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前进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是加氯间泄漏氯气;2、是臭氧发生过程、预臭氧池及臭氧接触池产生的臭氧废气;3、食堂油烟废气。

(1)泄漏氯气

本项目加氯设备是用进口的汽化式加氯器,加氯车间配有漏氯报警器和漏氯吸收装置。

(2)臭氧废气

主要产生于臭氧发生过程、预臭氧池及臭氧接触池的多余尾气。因预臭氧池、臭氧接触池为全封闭形式,为防止臭氧外泄,多余臭氧尾气经鼓风机抽排至电热炉中加热分解成氧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

(3)油烟废气

本项目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为20人,厂区内设置食堂提供中餐、晚餐,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送水泵房增压泵、反冲洗鼓风机噪声。噪声源强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部,且采取设备基础减震,机房采用双层隔声门窗,设备采用隔音罩等措施,尽量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两种:一为生产固废,包括废水站脱水机脱水后产生的污泥和活性炭滤池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站脱水机脱水后产生的污泥,由市政工程填埋处理。本项目活性炭滤池活性炭用量52.65t,每两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二为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在建设单位门口、平湖市环保局、广陈镇镇政府进行了张贴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建设项目监管验收室,电话:0571-28893902、28190036,传真:0571-28860393,省环保厅受理中心,电话:0571-2886915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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