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第3期
发布日期:2013-02-05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第3期(总第493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3年2月4日

  l 省委书记夏宝龙对“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和四边三化行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l 绍兴市水陆空并进深化清洁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省委书记夏宝龙对“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四边三化行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24,省委书记、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省生态办《关于报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和“四边三化”行动2012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浙生态办函〔20136号)上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分解细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以取得人民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绍兴市水陆空并进  深化清洁行动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近年来,该市围绕空间洁净、水域纯净、陆地干净目标,以清洁空气、清洁水源和清洁土壤三大系列行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提升改造、开展防治整治等方法,实施煤改气刷卡排污清水工程等工程,力推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现新突破。2012年,该市建成清水河道183公里,清淤382万方,引入清水2.32亿方,有效改善了引水区域河道水质;据监测,全年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评价连续保持优秀,全市无超标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同时,大力推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已完成市区56家、绍兴县221家以印染企业为重点的电磁阀系统建设,结合在线监控系统,对超标、超总量排放废水的企业实行关阀限排;已有约27家印染企业启动煤改气”改造工作,其中市区7家、绍兴县20家企业,已完成定型机直燃式改造近50台,计划到2013年底前完成97813台定型机改造。主要做法是:

  一、 实施“清洁空气”系列行动

  2010年制定实施《绍兴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2010-2015年)。2012年,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又多次召开改善空气质量协调会,进一步出台 《绍兴市2012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实工程、技术、经济等综合手段。

  一是稳步实施热电水泥企业脱硫脱硝改造。2012年初,明确提出所有规划保留的电力(热电)机组须在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炉外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目前,已有9家企业20台机组完成炉外脱硫改造、6家企业11台机组正在实施炉外脱硫改造,有2家企业2台机组已完成脱硝改造、8家企业13台机组正在实施脱硝改造,另有4家水泥孰料生产企业已完成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改造。制定《绍兴市重点企业废气超标排放预警查处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开发区工业废气整治,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厂一策,逐家会诊。

  二是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为进一步降低煤烟型污染,全面启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市本级、绍兴县和上虞市对印染企业推行煤改气项目,出台2-4万元/蒸吨不等的优惠补助政策,并在天然气供应价格上给予下浮20%的最大优惠。同时,将5400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燃煤导热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到20136月底前将按要求完成第一批30家企业234台定型机的天然气替代改造工作。按计划,第二批22家企业229台定型机,要求2013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第三批计划约45家企业350台定型机也将于近期启动改造,要求2013年底前完成。

  三是有效开展机动车尾、城市扬尘、餐饮油烟防治。先后投资6000万元用于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全部按简易瞬状工况法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在全省率先实现检测能力全覆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将申领环保标志和环保检测作为车辆上牌、年检的前置条件;出台《绍兴市区高污染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发放油气回收补助资金达700万元。制定出台《绍兴市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定期针对在建工地开展建筑扬尘专项整治考核。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已完成餐饮企业油烟治理420家,市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88.2%。积极开展农村秸秆禁焚工作,结合四边三化专项行动,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公路重要干线和重点禁烧区的桔秆禁烧监管。

  二、实施 清洁水源系列行动

  2006年以来,以一江一湖一库一河网水源为重点,实施两轮清水工程三年计划,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开展曹娥江流域污染防治。加强曹娥江流域沿岸污水排放口专项整治,对沿岸排污口进行定期排查,制订整治方案,累计清理沿江排放口117个,永久性封堵违法排污口44个。在全面开展河道清淤疏竣工作的同时,实施曹娥江引水工程, 20111月开始引水以来已引入水量3亿多方。推进曹娥江采砂专项整治,新昌县全面禁止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洗山砂场,嵊州市采砂船从58只削减到 10只、轧砂机从88台削减到16台,上虞市按期回收、提前关停多处砂涂。此外,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和行业涉水环境污染,对嵊州的城北工业区污水直排等进行整改,对市区228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开展污水纳管、清运整治,加大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 拆除各类畜禽养殖场21个。

  二是加快实施印染行业集聚转型升级。2012年,制定出台 《关于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所有印染企业总量排污指标一次性削减15%,计划通过五年努力,逐步将 80%以上的印染企业集聚到集聚区内,目前已有100余家企业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20余家企业已开工建设。同时,十二五期间将对印染企业按照综合经济效益排序,采取优胜劣汰、有保有压措施,优化配置排污指标,实行二类四档动态管理。积极探索提升环保执法刚性约束,切实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控,由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蓝剑利剑飞鹰等多轮专项执法行动。出台《绍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水质断面考核工作,每月一次对全市55个水质断面进行监测通报。

  三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完成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I-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达100%,累计完成40个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创建工作。加大主要饮用水源地汤浦水库上游乡镇生态补偿力度,自2010年起明确将生态补偿资金提高到每年1000万元以上。加强饮用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绍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投资5.59亿元新建绍兴市应急备用水厂,彻底消除市区及绍兴县、上虞市单一水源(水厂)的安全隐患,形成两源两厂安全供水新格局。

  三、实施清洁土壤系列行动

  以铅酸蓄电池、熔炼、电镀、小皮革等重金属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业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一系列规范固废处置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2011年,重点开展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全市65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中,已有60家彻底关停。2012年又重点推进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全市64家电镀企业中,目前已关停16家,10家企业已基本整治完成待验收,其余企业处于整治提升或整合入园中, 通过整治提升,最终将保留企业34家,为原 有的一半左右。同时还加大对皮革、熔铸等行业整治,2012年镜湖新区11家制革企业全部依法予以取缔关停,诸暨市全面开展熔铸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活动,计划铜熔铸家数从155家削减到15家左右。

  

  二是加大工业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新民热电、中环再生能源、春晖热电等一批垃圾焚烧发电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范围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4000吨/日绍兴中环再生能源1000吨/日、上虞春晖热电250吨/日的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嵊新污水处理厂200吨/日和绍兴环兴污泥处理有限公司600吨/日的污泥干烧处置项目已建成投运,基本解决污水厂污泥出路问题。建成绍兴华鑫环保、上虞振兴固废两个危废处置设施,日处理工业危险固废90吨、医疗废物10吨,废物收集范围已覆盖全市。按国家一级标准建设的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也已建成投运。

  三是积极开展固废规范化处置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以危险废物、污泥处置等的污染防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2012年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双达标创建工作,先后举办6期工业危废安全处置专项培训, 并对辖区内178家危险废物重点源和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近400人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完善企业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系单制度,健全污泥无害化处置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环保、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机制,专门组织开展对污泥产生企业和运输单位的联合检查行动并取得实效。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联系电话:0571-28869165 传真:28869015 E-mail:lixl @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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