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第49期
发布日期:2012-12-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49期(总第459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21027

  编者按:近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陈加元在《德清县运用“加减乘除”四法则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上批示:德清这几条做的很好,总结经验和做法也很形象生动,请省生态办刊发。现将其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供各地参阅。

  德清县运用“加减乘除”四法则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今年以来,该县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为目标,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增投入、消污染、造氛围、除隐患等,多措并举保护对河口水库为重点的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水以上标准,年供水量达到4500万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洁净的“放心水”。目前,该县水库总库容增加到1.469亿立方,扩容3100万立方,校核洪水标准由不足1000年一遇提高到5000年一遇;水库的供水、防洪、灌溉、保护水源地、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将更加明显。其主要做法是

  一、运用加法效应增投入,确保库区发展后劲

  一是完善生态补偿增长机制。不断加大生态补偿投入,2012年全县生态补偿资金计划筹集128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80万元,县财政安排1200万元,目前已到位生态补偿资金1045万元。开展了水库148.7平方公里集雨范围内的森林抚育、世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等森林生态修复项目,今年总实施面积达4500亩。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办法,开展了生态补偿机制专题调研,新的补偿办法即将出台。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将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纳入全县规划管理范围,目前库区范围内19个行政村的新一轮村庄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对库区内已纳入和美家园建设的行政村,开展以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村内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重点的长效管理考核,季度考核结果在电台、报刊等媒体上予以通报。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村按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相应等级给予奖励。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筏头乡及所辖东沈村等10个村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调研,《德清县对河口水库水源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德清县第四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正在编制中,将确定包括水源保护区所在行政村中的部分“边缘村”享受村级组织保障运转与集体经济项目等扶持政策。

  二、运用减法效应消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污染整治。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出台《关于全县竹拉丝行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抽调107名干部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自愿关停、鼓励搬迁、依法整治”的原则开展整治,目前已投入2200多万元,库区41家竹拉丝企业全部关停,水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稳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区内生猪存栏10头以上养殖户共有34家,其中存栏100头以上的5家规模养殖户已经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累计投入污染治理建设资金66万元,涉及生猪存栏13101头,占该区域生猪总存栏的86.15%,剩下的29家养殖场排放物全部通过施入竹林、苗木及农田等农牧结合方式实施生态循环。积极推进农家乐污染治理。县农家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库区乡镇、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对保护区内的星级农家乐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农家乐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

  二是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今年2月,启动了概算总投资2460.6万元的德清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主要开展水库上游盘溪等小流域生态整治和西芩坞人工湿地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工程、环库公路水土流失治理、库尾姜家庄生活污染防治。目前,一期工程已进场施工,项目正有序推进。5月,争取到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100万元,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启动了德清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通过二期工程的实施可进一步控制库区点面源污染,改善水库水质,逐步完成《对河口水库水源保护建设规划》目标。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可研审查。

  三、运用乘法效应造氛围,确保全员共同参与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出台《关于建立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委宣传部、水利局、环保局等19个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8月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今后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化、常态化,负责综合协调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等事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保护水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保护饮用水源人人有责、人人有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如在新闻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机关内部成立“亲水行动”党员志愿者队伍,中小学校开设水源保护广播讲座,广场、闹市区等地组织开展水源保护摄影作品展览、保护水资源万人广场签名等,较好地营造了水源保护氛围。

  四、运用除法效应除隐患,确保源头管理规范

  一是加强水源监督检查。对水库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求各企业积极落实整改内容,落实责任人。2012年,对筏头乡污水处理、筏头乡双氧水经营部等6家单位进行检查,共整改隐患8处,整改率达到100%。投资300万元,建设对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今年6月已投入运行,实现了水源地水质24小时在线监测。投资350余万元建设由环库41个视频监控点组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工程,全方位24小时对整个水库进行监控,目前该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是严格库区环境管理。不断加大对水库周边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森林资源的保护,配备生态公益林专、兼职护林员16名,不定期地开展巡查。不断强化库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严把用地许可、工商许可等项目审批关,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农业等项目严禁在库区落地。始终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在库区树立环库公路危险品运输禁入标志,对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饮用水源污染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和水厂应急“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加大投入,加强演练,保障应急物资储备。认真落实突发性水污染日、周、月报制度,制定并完善供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联系电话:0571-28869165 传真:28869015 E-mail:lixl @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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