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甬金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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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浙江甬金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甬金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溪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放射源,与III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复结论: 浙江甬金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审的《浙江甬金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放射性测厚仪建设项目(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省环保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环评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金华市环保局初审意见(金环辐〔2007〕34号)收悉。经审查,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的厂区内新增4台241Am放射性测厚仪(含241Am放射源4枚,活度为7.4×1010Bq/枚)和2台X射线测厚仪(最大管电压7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冷轧钢带厚度测量。 二、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防护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2、健全辐射防护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完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测计划、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3、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和管理。新增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为每位操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4、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放射源贮存库必须落实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测厚仪安装场所和放射源贮存库须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说明。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帐。测厚仪检修、安全检查和环境监测均应有记录。放射源闲置废弃后应及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送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贮。 5、你公司必须按扩大后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规模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向我局提交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请金华市环保局和兰溪市环保局负责对该项目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07年12月20日-2007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郑惠娣、王冲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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